常常看连续剧在剧前都会出现“本节目存于虚构,如有雷同只是巧合!”开始还真的以为只是个故事而已嘛! 难道真的会有雷同吗?但今早看了编报道后真的该把我的想法好好的改掉。世界上几亿个人口难道会没有个雷同的例子吗!? 不过别人所写的心情故事如果真得很雷同//很像自己的或,我们也不该那么溅的把它copy and paste 改成自己的吧!
众说周知现在写部落格好像已成为家常便饭了。只要有些能分享的都会在自己的部落格那边大谈特谈。不必在乎他人的心情,重要的是但把心事说了会有种尴尬的感觉。反正你我都不认识。 哈!哈!那种自由感超爽的。但无论好或坏的事都会出现些害群之马来把事情搞砸!那些把人家的故事copy and paste来改为自己是有怎样的一种想法呢?难道会把自己的身价提高吗?难道会让自己的感情故事较为精彩吗?就算真的会让那虚伪的感情世界精彩些,但一让人“踢爆”后那种尴尬的场面是否能面对呢?
真的搞不懂他们酱做是为“虾米”。无论自己的语文/ 文句好与否相信只要是自己写的都较叫人感动吧!相对那些copy and paste人家部落格的“溅人”们说。
当你们做这种行为时,你们是否有想过 原创者的心情吗?